关于征求制订《连州市精神障碍患者监护
工作方案》意见的公告
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,防止和减少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维护社会稳定,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市实际,市委政法委(市综治办)牵头草拟了《连州市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。现将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至2017年5月11日。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:
1.来函请寄:连州市爱民路23号市综治办收(邮编:513400)。
2.电子邮件:lzzfwzzb@126.com。
3.电话或传真:0763-6622700。
附件:连州市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方案(征求意见稿)
中共连州市委政法委员会
2017年4月27日
连州市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方案(征求意见稿)
为了加强全市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,防止和减少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维护社会稳定,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工作机制
建立健全“综治组织协调、职能部门尽责、财政全额保障、村(居)监督管理、家庭主动承担、社会志愿参与”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机制。对严重患者逐一落实监护人、协助监护人,一般患者落实监护人的制度。
二、监护人的确定
监护人依法律规定确定,家庭有监护能力的,监护人由家属担任;家庭无监护能力的,由村(居)委会或单位落实监护人;监护人失去监护能力的,应及时变更、落实新的监护人。协助监护人由村(居)委会确定,按照每位严重患者配置2名协助监护人、每位协助监护人协助监护不多于30名严重患者的原则,在村(社区)干部、民警、医务人员、志愿者等人员中选择确定。
监护人的审批程序:村(居)委会(包括随访医生)、公安派出所(包括管控民警)、镇(乡)政府、市综治办逐级签署意见审批。
监护人确定后,由监督单位[镇(乡)政府]、监管单位[村(居)委会)]和监护人签定监护协议书,明确权利义务,实行补助监护。
三、监护人的职责
监护人是患者的监护责任主体,负责患者日常生活的照料看管;按医嘱督促患者按时服药、定期复诊康复工作;引导患者逐渐适应社会,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;动态监测患者病情变化,及时向村(居)委会和公安派出所报告患者异常危险行为。协助监护人每月至少走访一次,认定患者危险倾向,检查患者服药情况等。
四、经费保障
建立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落实补助机制,所需资金由市财政保障。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、协助监护人分别予以每人每年3000元、600元的补助,对一般性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每年予以1000元的补助。对患者未发生肇事肇祸、监护责任落实到位的按季度发放监护补助。监护补助申报程序:由监护人和村(居)委会申报,严重患者由公安派出所核实,一般患者由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核实,乡镇政府审核后报市综治办审批,并由市综治办统一报市财政局,将补助经费划拨到乡镇,由乡镇财政所统一发放。每个季度申报一次,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发放上一季度的补助金。
五、工作要求
1、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。对精神障碍患者实行补助监护,是对患者救治康复管理的重要举措,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事关社会稳定大局。各镇(乡)、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,明确责任人,落实责任,要建立健全患者定期随访、日常监护情况记录和责任落实评估制度。
2、依法依规,互相配合。各单位在工作中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,切实保护精神障碍患者个人隐私权及其它合法权益。要加强信息互通,密切配合,共同推进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的顺利开展。
附件:1.连州市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协议书
2.连州市精神障碍患者协助监护协议书
3.一般性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审批表
4.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审批表
5.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协助监护人审批表
附件1
连州市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协议书
监督单位: 政府(甲方)
监管单位: 村(居)委会(乙方)
监护人(丙方): (姓名) (性别) (年龄)
(与被监护人关系),身份证号码: ,联系电话: 。
被监护人: 村 村小组 (姓名)
(性别) (年龄)。
稳控责任人: ,联系电话: 。
为了加强对精神障碍患者监督管理,防止精神障碍患者伤害群众,减少肇事肇祸事件发生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维护社会稳定,进一步落实监督、监管、监护责任,甲方、乙方、丙方共同协商,特签订如下协议:
1、监护人对精神障碍患者负直接监护的责任, 村(居)委会对本村(居)的精神障碍患者监护情况负责监管, 政府对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管理负责监督。
2、监护人负责精神障碍患者日常生活的照料和看管,配合基层医疗机构的随访工作,按医嘱督促患者按时服药、定期复诊和社区家康复工作;引导患者逐渐适应社会,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;随时监测患者病情变化,及时向村(居)委会和公安派出所报告患者异常危险行为,及早采取有效措施,严防发生伤人及损害他人财产的情况。若监护人监护不力,导致所监护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,监护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。
3、监管单位要强化监管责任,明确监管人员,做好防范和监控工作。主动掌握精神障碍患者的情况,掌握患者的思想动态,密切关注其行踪,确保不失控不漏管,随时向政府汇报情况,研究对策,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。
4、监督单位加强对监管单位、监护人的责任落实进行督促检查,根据相关文件规定,负责落实上级下拨的监护人补助费用。
5、监护补助的支付。对 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每人每年
元补助。对监护责任落实到位,患者未发生肇事肇祸的按季度支付监护补助。监护责任不到位,导致发生肇事肇祸的,不发放当季监护补助。
本协议甲、乙、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,本协议一式三份,甲、乙、丙各一份,共同遵守执行。
监督单位(盖章):
监管单位(盖章):
监护人(签名):
年 月 日
附件2
连州市精神障碍患者协助监护协议书
监督单位: 政府(甲方)
监管单位: 村(居)委会(乙方)
协助监护人(丙方): (姓名) (性别) (年龄)身份证号码: ,工作单位________ 联系电话: 。
被监护人: 村 村小组 (姓名)
(性别) (年龄)。
稳控责任人: ,联系电话: 。
为了加强对精神障碍患者监督管理,防止精神障碍患者伤害群众,减少肇事肇祸事件发生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维护社会稳定,进一步落实监督、监管、监护责任,甲方、乙方、丙方共同协商,特签订如下协议:
1、协助监护人对精神障碍患者负协助监护的责任, 村(居)委会对本村(居)的精神障碍患者监护情况负责监管, 政府对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管理负责监督。
2、协助监护人应切实履行监护责任,做好监控工作,每月至少走访一次,关心精神障碍患者的思想、生活状况,做好宣传、教育,引导群众正确对待精神障碍患者,减少因他人言语、行为等引发患者发病的诱因。认定患者危险倾向,检查患者服药情况等。
3、监管单位要强化监管责任,明确监管人员,做好防范和监控工作。主动掌握精神障碍患者的情况,掌握患者的思想动态,密切关注其行踪,确保不失控不漏管,随时向政府汇报情况,研究对策,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。
4、监督单位加强对监管单位、监护人的责任落实进行督促检查,根据相关文件规定,负责落实上级下拨的监护人补助费用。
5、监护补助的支付。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协助监护每人每年600元补助。对监护责任落实到位,患者未发生肇事肇祸的按季度支付监护补助。监护责任不到位,导致发生肇事肇祸的,不发放当季监护补助。
本协议甲、乙、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,本协议一式三份,甲、乙、丙各一份,共同遵守执行。
监督单位(盖章):
监管单位(盖章):
监护人(签名):
年 月 日
附件3
一般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审批表
监护人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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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患者关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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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护人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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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护人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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患者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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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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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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残疾 证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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诊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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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险性评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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村(居)委会审核意见 |
随访医生(签名): 村(居)委会(盖章)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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镇(乡)审核意见 |
镇(乡)领导签名: (盖章)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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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综治办审核意见 |
盖章: 年 月 日 |
附件4
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审批表
监护人姓名 |
|
与患者关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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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护人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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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护人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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患者姓名 |
|
性别 |
|
年龄 |
|
残疾 证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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诊断 |
|
危险性评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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村(居)委 会 审 核 意 见 |
随访医生(签名): 村(居)委会(盖章) 年 月 日 |
公安派出所审核意见 |
管控民警(签名): 派出所(盖章)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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镇(乡) 审 核 意 见 |
镇(乡)领导签名: (盖章) 年 月 日 |
市 综 治 办 审 核 意 见 |
盖章: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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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5
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协助监护人审批表
监护人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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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患者关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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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护人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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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护人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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患者姓名 |
|
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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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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残疾 证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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诊断 |
|
危险性评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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村(居)委 会 审 核 意 见 |
随访医生(签名): 村(居)委会(盖章) 年 月 日 |
公安派出所审核意见 |
管控民警(签名): 派出所(盖章)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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镇(乡) 审 核 意 见 |
镇(乡)领导签名: (盖章) 年 月 日 |
市 综 治 办 审 核 意 见 |
盖章: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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